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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制PFAS 環團:源頭才重要

新聞日期:2024/10/14 新聞來源:經濟日報/聯合報

報導記者/葉冠妤

PFAS有致癌風險 飲用水水質標準預告修正
【台北報導】
環境部八月底預告修正「飲用水水質標準」,增訂全氟烷基物質(PFAS)的水質標準及相關管理規定,昨召開草案研商會議。環團、消費者團體、台灣自來水公司皆表示,光管理後端的飲用水,成效有限,應從PFAS使用源頭進行必要管制。

全氟烷基物質(PFAS)屬持久性有機汙染物,對人體健康有致癌風險,為此,環境部八月底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,淨水處理設備相關單位於明年起,兩年半內強化自主檢測管理等;二○二七年七月起,將加強抽驗並對不符合飲用水水質「PFAS」標準裁處六萬至六十萬元罰鍰。

環境部昨召開草案研商會議。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提醒,不該只從末端的淨水場管理,源頭如製程、放流水、機場等也應一併透過水汙法加強管制。

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理事長彭桂枝則提到,半導體產業製程運用全氟化合物,但管制上卻慢很多拍,應先揭露科學園區周邊水體汙染情況,建議設計讓汙染者及使用者負擔相對應的成本。

爭好氣聯盟發起人許心欣則說,修正草案標準不夠嚴,也不夠一步到位。科學園區內很多廠商都使用PFAS,應針對科學園區放流水檢測、管制,並加速實施食材、包材等相關民生、食安用品禁用、限用PFAS相關法規。

台水公司代表說,源頭管制才是重點,像是澎湖淨水場受鄰近機場演訓的消防泡沫影響才超標,呼籲政府要從源頭做有效管制,否則後續都推到淨水處理,不但耗費成本,承擔風險也更高。各國檢驗標準差異大,應正視台灣本土情況。

環境部水保司司長王嶽斌回應,雖然草案訂為二○二七年達標,但法規公告後就會開始查驗,將優先查驗機場鄰近三公里的淨水場。加嚴管制也是環境部後續對準的路徑跟目標,針對環團建議的課徵水汙費,會再研議考慮。

【2024-10-12/聯合報/A6版/生活.考公職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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