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業新訊

新聞日期:2024/11/14  | 新聞來源:工商時報

環部台積簽MOU 合推碳捕捉

將技術導入公有焚化廠,把二氧化碳冷凍液化後送至封存場,實現碳中和目標
台北報導
 環境部13日與台積電簽署「碳捕捉合作備忘錄」,宣布雙方將在碳捕捉、碳減排及綠色技術創新等多領域展開深度合作,攜手推動淨零碳排的長期目標。環境部表示,未來雙方將依合作備忘錄承諾事項,引進碳捕捉技術並導入公有焚化廠,並將捕捉下之二氧化碳冷凍液化後,運輸至再利用端或封存場,以實現碳中和目標。
 環境部長彭啟明出席「台中零廢製造中心商轉典禮」,與台積電資深副總經理何麗梅共同簽署「碳捕捉合作備忘錄」,宣示雙方對全球氣候變遷重視和溫室氣體減量的共同承諾。
 彭啟明指出,台積電是全球領先的半導體製造企業,環境部與台積電的合作將為國家減碳政策提供有力支持,可望加快碳減排技術的創新與應用,盼未來吸引更多企業一同參與,形成資源循環的良性生態系統。
 何麗梅強調,台積電長期以來積極推動企業永續經營,這次與環境部的合作,不僅是技術開發與政策推動上的互補,更是雙方在應對氣候變遷上共同承擔的責任。
 「台中零廢製造中心」是由中科管理局與台積電領軍的5家園區廠商攜手打造,利用園區4.54公頃環保設施用地,推動具有減廢及循環經濟設施;其中,規劃設置電子級有機溶劑回收設施,每年可處理8.6萬噸有機溶劑,以提升高值化化學品產能及提升資源循環效益。
 環境部說明,目前全球在焚化廠碳捕捉技術上尚無完整的商業模式,因此,這次合作由環境部提供場地、台積電提供技術,透過互補合作,盼在過程中找出焚化廠碳捕捉的商業模式。
 在碳捕捉技術應用開發示範部分,雖然目前製造業首當其衝,焚化廠尚未列入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,但環境部仍輔導焚化廠獲取第三方認證或申請自願減量專案,也補助焚化廠進行升級整備和設備改善,針對老舊機組及廠區設備實施節能措施與汰舊換新,維持穩定運轉及垃圾焚燒過程中將熱能回收發電,減少對石化燃料使用。
 環境部表示,這次合作聚焦於技術應用的開發示範、運用於一般廢棄物處理設施可行性評估、氣候變遷因應法之法規調適及成功經驗推廣等多項領域;未來台積電將引進碳捕捉技術導入公有焚化廠,將捕捉下之二氧化碳冷凍液化後,運輸至再利用端或封存場。

新聞日期:2024/10/25  | 新聞來源:工商時報

明年起徵碳費!彭啟明:台積年繳10億 全台最大戶

台北報導
 環境部明年起徵碳費,環境部長彭啟明24日指出,台積電是全台排碳最大戶但積極減碳下,目前推算約繳10億多,應是國內碳費繳最多的企業;而台電、中油則約5億左右。
 彭啟明也坦言,碳費制度仍有盲點,碳費是繳錢給政府一筆錢,「通常政府拿錢比較沒效率,不如透過建立生態系的方式,與國際接軌。」所以,一定會在四年內推動總量管制的排放交易,預計明年6月將帶領「先行者」啟動試行。
 彭啟明表示,目前碳費徵收對象共500廠、281家公司,其中有141家為上市櫃公司,已看過每一家上市櫃公司ESG報告,企業減碳目標比政府積極,除非ESG報告是假的,否則不擔心台灣的產業,他說,「明年可以觀察潮水退去,就知道哪家的ESG報告是『作文比賽』了。」
 彭啟明指出,台積電是全台排碳量最大的,要繳納的碳費也可能是全台灣最多的,但台積電可適用優惠費率每噸100元,因此約需繳納逾10億元碳費,雖然台積電也很在意在台灣繳納的碳費是否高於國際,「10億碳費相比其年營收仍是很小的數目。」
 近期亞馬遜、Google和微軟等公司相繼簽約買核電,彭啟明也透露,他和台積電相當熟識,也曾建議台積電投資電廠減碳,但台積電仍選擇專注本業;此外,台積電設定2040年淨零、高於政府目標,在相關買綠電和買本土碳權的計畫,都沒有停下腳步。
台電、中油也要繳5億
 關於台電,彭啟明表示,台電的繳費排放量是計算自身廠內使用、輸配電線耗損電力,評估約1,000萬噸左右,他曾問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是否會提出自主減量計畫,曾文生表示,「台電輸不起、一定要做國營事業第一」,估算台電要繳納碳費約5億,而中油也是5億左右。彭啟明還說,台化原本要繳13億碳費,但若努力減碳可變成繳1億多,這才是他樂見的。

新聞日期:2024/10/14  | 新聞來源:經濟日報/聯合報

管制PFAS 環團:源頭才重要

PFAS有致癌風險 飲用水水質標準預告修正
【台北報導】
環境部八月底預告修正「飲用水水質標準」,增訂全氟烷基物質(PFAS)的水質標準及相關管理規定,昨召開草案研商會議。環團、消費者團體、台灣自來水公司皆表示,光管理後端的飲用水,成效有限,應從PFAS使用源頭進行必要管制。

全氟烷基物質(PFAS)屬持久性有機汙染物,對人體健康有致癌風險,為此,環境部八月底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,淨水處理設備相關單位於明年起,兩年半內強化自主檢測管理等;二○二七年七月起,將加強抽驗並對不符合飲用水水質「PFAS」標準裁處六萬至六十萬元罰鍰。

環境部昨召開草案研商會議。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提醒,不該只從末端的淨水場管理,源頭如製程、放流水、機場等也應一併透過水汙法加強管制。

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理事長彭桂枝則提到,半導體產業製程運用全氟化合物,但管制上卻慢很多拍,應先揭露科學園區周邊水體汙染情況,建議設計讓汙染者及使用者負擔相對應的成本。

爭好氣聯盟發起人許心欣則說,修正草案標準不夠嚴,也不夠一步到位。科學園區內很多廠商都使用PFAS,應針對科學園區放流水檢測、管制,並加速實施食材、包材等相關民生、食安用品禁用、限用PFAS相關法規。

台水公司代表說,源頭管制才是重點,像是澎湖淨水場受鄰近機場演訓的消防泡沫影響才超標,呼籲政府要從源頭做有效管制,否則後續都推到淨水處理,不但耗費成本,承擔風險也更高。各國檢驗標準差異大,應正視台灣本土情況。

環境部水保司司長王嶽斌回應,雖然草案訂為二○二七年達標,但法規公告後就會開始查驗,將優先查驗機場鄰近三公里的淨水場。加嚴管制也是環境部後續對準的路徑跟目標,針對環團建議的課徵水汙費,會再研議考慮。

【2024-10-12/聯合報/A6版/生活.考公職】

×
回到最上方